出口货物退运所需单据 自由港展现的优势,一部分体现在自由港本源直接造就的伴生功能上,比如临港工业(早期手工业)的集聚、国际商务与交易市场的繁荣、城市服务业发达等,也是自由港早期繁荣的基本表现。另一部分是自由港在长期发展中,很好地适应了新兴市场的需求、顺应了经济区域化、**化的需要而“变异”发展出来的新功能。 进口方退运货物出运后,出口方收到退运货物的发票、箱单、提单、清关报关单,协同原始出口的报关单、发票、装箱单、退税部门的《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》(如未申报退税则不用)、核销单退税联、海关制式退运货物情况说明、报关委托书、报检委托书交货申请理清关事宜。 经过再加工后出口,与正常出口类似,只是原始报关还要给海关,以便海关加注。 出口货物退运要什么资料? 一、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需要提供的资料: 1、原出口报关单 2、原出口箱单、FP、合同 3、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协议 4、企业关于货物退运说明 5、退运进境的报关单、FP、合同 6、若属加工贸易,还需要提供加工贸易手册 7、海关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。 一、出口退运所需单据: 退运说明,退运协议(双方签章),换单保函,箱单,发票,合同。 (以上从货代那里拿到的数据) *国税局 税务局出具证明 1、已办理退税的货物:持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《出口商品退运补税联系单》向主管征税机关办理已退税款的补缴手续。补缴后持盖有主观征税机关及国库章的税收缴款书、出口发票、进口提单等凭证向主管征税机关申请办理《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》。已补税的退运货物经加工修理又重新出口的,持出口货物报关单、出口收汇核销单、出口发票和《《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》、税收缴款书原件重新办理退税申报。 2、已申报未退税货物。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为内销或部分内销的,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《出口商品退税已补税证明》。其应退税款不在退税。 3、未申报退税货物。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凭证号码19865891309,经主管退税机关审核后,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“未办理”字样;如属部分退货的,则在出口报关单上注明退货数量及商品编码。